高新企业认定申报必须同时满足哪些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70分以上);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技术攻关审批条件:
1.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
2.申请单位应当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专业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能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具备承担大型高技术研究开发或者产业化项目能力。
3.企业必须有符合每批技术攻关相关的课题之一才可以申报。
此外还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深圳市易通商业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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